知识库

你身边的关于外籍人才开发与引进方面的百科全书.

签到合同注意事项


签到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 聘用合同须以书面形式确定,任何口头协议都将视为无效。
2. 合同签署时间应在外国专家来华前,已在华的应在入职之前;
3. 合同签署人应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所授权的人。被授权者应有授权书,其他人签字的合同均视为无效合同。
4. 合同期以一年为宜,但连续在华合同期总计不宜超过五年。

合同附件内容

1. 附件应注明是某某号标准合同附件,以表明与标准合同的一致性;
2. 外国专家的工作任务要详细,对工作质量应有要求;
3. 工资和生活待遇条款应按国家外国专家 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外国文教专家工资和生活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4. 标准合同没有涵盖的其他事项,如合同试用期和信誉保证金等;
5. 应说明附件与聘用合同具同行效力,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 当事人双方的签字、签字时间和签字地点。

发生合同争议应采取的措施

1. 双方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
2. 协商无效,可根据标准合同的仲裁条款,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中国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3. 签订无仲裁条款的非标准合同,双方须共同申请调解或仲裁,仲裁委员会方予受理。当事人一方申请的,不予受理;当事人可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
4. 如受聘方中断合同不辞而别,聘用单位立即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局,尽可能弄清楚其去向,以便研究对策。